關於協會/關於協會

組織功能

本會以全省各縣市工業會為會員,會員推派代表出席代表大會,會員之分級標準及應派會員代表人數依章程規定如下:
目前本會現有會員代表50人。
本會設理事27人組織理事會,監事9人組織監事會,理事會置常務理事9人其中1人為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、監事會置監事9人、常務監事3人,其1為召集人。
理監事由出席會員大會代表依法選舉產生。另置會務工作人員:總幹事1人、秘書1人、組長、專員、幹事、助理幹事各若干人,總幹事承理事長之命綜理日常會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會務工作人員承辦各項分派工作。